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置机制2月1日起推行北京晨报
适用于车损不超2000元、无职员伤亡且各方都有责任的事故
针对车损不超2000元、无职员伤亡且各方都有责任的事故
晨报讯;事故各方都赞同使用“互碰自赔”。其他情形均要按普通的理赔方法处置。
问:“互碰自赔”金额为什么限制在2000元内?
答:“由于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,交强险是强制投保,上路行驶的汽车都要有,而商业汽车保险自主投保,发生碰撞的汽车未必都有商业险。因此超越2000元的损失不便实行‘自赔’,交强险使用‘无过错’赔偿方法,商业汽车保险根据‘按责赔偿’方法,两种赔偿方法不同,商业汽车保险不便‘自赔’。”
问:“互碰自赔”应注意哪些地方?
答:准时报案。报案时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、地址、事故双方当事人、损失状况、责任划分等状况。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迅速处置的有关规定。特殊状况准时报警。事故任何一方假如存在无证驾驶、酒驾、没有效交强险等状况的,请准时公告交警处置。
问:异地出险是不是适用“互碰自赔”?
答:适用。被保险机动车辆在异地出险,也适用“互碰自赔”方法,具体操作程序按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。比如,北京投保的汽车开到河北,与一河北汽车发生碰撞,双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,应向当地交通警察报案,由交通警察参与处置事故。双方汽车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的,可以使用“互碰自赔”方法,凭交通警察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。
问:假如很难判断损失是不是在2000元以下如何解决?
答:第一就近查勘。如事故当事人不可以判断各方损失是不是在2000元以下,可就近一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,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。第二,一方保险公司认定,其他公司无条件认同。第三,行业集中定损的,一同到就近定损中心查勘定损。晨报